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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柏年:深圳《若干措施》为全国社工行业竖立标杆

发布时间:2021-04-11

史柏年:深圳《若干措施》为全国社工行业竖立标杆史柏年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民政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执行院长、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名誉院长。
从大的背景来讲,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从1989年开始,到去年刚好30周年,从地方性来讲,首先是上海在2002、2003年发展起来,深圳则是2007年颁发“1+7”文件后发展起来,所以业内有这个说法:社会工作发展“开花”在上海,“结果”在深圳。深圳社会工作行业在“1+7”文件指引下迅速发展,在全国一直走在前面,无论是社会工作机构,还是社会工作持证人员、实务和教育培训,深圳一直是走在前面的标杆城市。
那么这次新政文件是时隔十三年,也就是2007年的“1+7”文件以后的再次新政,是在“1+7”文件基础上的一个新的发展。我认为它的针对性非常强,因为这十几年发展中间我们逐渐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整体薪酬比较低、流失率比较高、社会认知程度逐渐在提高但还没有到非常满意的地方,其中有大的环境的问题,但也有我们业内自己的问题,比如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服务质量、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等等,那么新政实际上就是针对发展过程中间我们发现、呈现出来的这些问题。所以说,这次新政的一大亮点就是围绕提升服务质量、高质量发展、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等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上面说的是一个大的背景,从背景上来看,深圳的《若干措施》不只是一个地方性的行业发展规范文件、政策,实际上这个文件的出台会在全国起一个标杆作用。前两天我在跟其他城市的民政局和相关人员开会,谈起深圳这个文件,他们觉得深圳走在前面了,我们如何来跟上,按照这个方面、标准去做。所以说,我觉得这个文件就起到了这样一个标杆、引领作用。
具体来看,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来说,我觉得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激励,激励措施非常到位,它首先就奠定了社会工作的职责的要求、范围等等,另外就是对社会人员的薪酬定了明确的职级,使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除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现在还没有,今年马上要面试出第一批),每一个职级里面又分三等,这样就可以一步步往上走。另外就是定的标准从全国来讲是最高的,16.3万,还有些专门的领域里边定的16.9万,现在我看到其他地方包括上海、北京、广州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这是迈出的比较大的一步,因为前面定的标准9万多,一下子跨到16万多。我听说它是高于深圳市的平均工资,这应该说在现有的财政能力的情况下尽力了。从专技人员角度来讲,跟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例如教师、医师等等还是不能比,但跟过去社工的薪酬来讲大幅提高。除了薪酬待遇之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政治上的待遇,这里面明确提出来,参政议政、先进人物评选等等都有,这有利于社工安心的从业,有利于减少较大比例人员的流失,对于深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或提升质量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新政又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是说只给你增加待遇,它同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服务质量等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为过去我们也听到社会有声音:“社会工作者你的专业性体现在什么地方,你的不可替代性体现在什么地方,一开始看着你们挺热闹,搞得挺有特点,但是探究了好像别人也会,那你们的专业性、不可替代性体现在什么地方?”所以这个文件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也提出了要求,提出了规范。
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明确的措施,比如说继续教育、对从业人员考评两方面都有。在继续教育方面,它明确提出“要加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所以说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作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在深圳整个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将处于一个比较特殊的位置,它本身性质是社会组织,但是它又不是直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实际上有点像“加油站”,有点像能力提升的这样一个机构,那这个新政里面提出了有些比如继续教育的,能力提升的等等,这个是社会工作学院本身的职责所在,除这个之外我们将来还可以参与一些督导培养,或者是有些比较有创新意义的项目的设计、倡导、推广,为现有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现有的从业人员提供加油,增加能量,不断提升。
总的来说,通过这些明确的规范和系统的措施,我相信深圳社会工作行业将来会出现一个良性循环,服务质量提高了,社会认知程度高了,社工的不可替代性体现了,相应的提升社工的薪酬待遇、政治地位等等,进而吸收更优秀的人才,留住更优秀的人,同时确保现有人员的能力有机会得到提升,这样一个良性循环,这也是我认为这个文件可以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