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社工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9-10-28

济南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经济南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济南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受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6名,派驻到振兴街街道办事处科室、社区岗位,从事相关岗位社会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进步,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具有敬业爱岗、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社会工作实践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三)具体岗位要求:1、文秘岗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秘书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从事过文字编辑、公文撰写、新闻宣传、法律等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相关工作经历请在报名表中注明)。2、综合岗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相关工作经历请在报名表中注明)。3、经济管理岗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经济类、财务管理类、审计学等相关专业。4、政法岗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法律类、社会学、心理学、行政管理及近似专业。有维稳工作、窗口工作、社工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相关工作经历请在报名表中注明)。薪资待遇:2500-4000元/月(税后实发),另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试用期规定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原则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发送至应聘邮箱(shegong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按照“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所学专业—学历—姓名”格式注明。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3日    2、面试。报名截止后,我中心将会同派驻单位统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及相关体检等事宜。3、经面试及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将在“济南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公布。4、为方便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加入QQ群“振兴街社工招聘通知群” 136027855。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9906611